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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表于 2010-1-12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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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伊斯兰教人类的性欲采取的态度是客观公正的。我们认为:制定正当的婚姻法,允许正当的婚姻存在,可以保证人类的繁衍和生存,保证社会的稳定。我们伊斯兰教认为,正当的男女之间的相互需求是合法的。它是建立家庭的基础,而一个美满的家庭可以造就一个高尚的社会,在这样一个社会中才能产生人与人之间的高尚的情感。
如:友谊、慈爱、同情、怜悯、互敬、互让等等。但是如果不制止淫乱,不仅家庭的存在失去保障,而且必然导致社会陷入一片混乱之中,使人类的生存从根本上受到严重威胁。安拉在《古兰经》十六章七十二节中启示我们:“安拉以你们的同类做为你们的妻子,并且由妻子为你们生儿育女。”
可是,当今的西方社会出现了一种所谓的临时婚姻,也叫临时同居。这种现象带来了很严重的社会问题和社会负担。社会上出现了许多年轻未婚的小母亲和很多私生子。这种非法的临时婚姻也是具有淫乱的性质。它破坏了家庭的稳定性,是我们伊斯兰教永远反对并严加取缔的。
先知早就告诫我们说:“安拉严禁临时婚约,直到复活日。” 安拉在《古兰经》中多次禁止我们穆斯林去从事另外的最可恶的行业,就是“放高利贷”和“当铺”。对待这一问题之所以如此严厉,
并且一再强调它的非法性,那是为了维护人们的道德和社会以及经济方面的利益。伊斯兰教的学者们对于严禁重利的哲理曾经谈过许多正当的理由,而且这些理由已被现代许多学术研究成果一一证实并得到了充分的肯定。
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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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拉告诫我们说:“信道德人们啊!你们如果是真正的信士,那么你们应当敬畏,应当放弃余欠的重利,如果你们敢不遵从,那么你们应当知道,安拉和使者将对你们宣战。如果你们能悔罪,那么你们就要收回你们的资本,你们不要亏枉别人,你们也不要自亏。”(2:279-280)
安拉又说:“信道德人们啊!你们不能吃重复加倍的利息,你们应当敬畏真主,以便你们成功。”(3:130)
先知也教导我们说:“愿安拉怒恼吃重利的人和见证人以及 记帐员。”先知还说:“当高利贷和淫乱出现在整个社会时,这些罪恶确实给人们招来了安拉的惩罚。” 相反,安拉非常喜欢那些善意地、无偿地借债给穷人的人,并对他们许以诸多好报赏。所以我们穆斯林放债时绝对不应该收取利息。
事实证明,真正的穆斯林就是不收利息,世界伊斯兰银行的贷款就是无息的。
设想一下,假如允许人们收取利息,那么强者会更强,而弱者却因此更加穷困。这样一来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终久导致阶段仇恨加深,从而引起社会动乱不安,给全人类的生存带来威胁。近代社会的发展史已经展示出了这一问题所造成的严重后果。
伊斯兰教非常提倡穆斯林通过合法手段去谋生,反对借诈术或靠坑害别人来谋生,也反对侵蚀或占有别人的财产及公共财产。
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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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拉严禁各种买卖中以及人与人的关系中存在的形形色色的欺诈、哄骗和愚弄,安拉要求我们穆斯林要真诚待人,要忠诚地信仰伊斯兰教,真心实意地信仰和托靠安拉。
穆圣说:“出售任何物品时,必须向客户说明物品的优缺点,诚实才合法。明知物品有缺点,而不向顾客说明,这样的买卖时非法的。”
有一次,穆圣遇到一个卖粮的人,看见他的粮食很新鲜,便把手伸进粮食袋里,然后抽出手来看到手很湿。就问那个人:“你为什么这样?”那个人说:“粮食被雨水淋湿了。”穆圣说:“那你为什么不把湿的放上面,让人看见呢?谁要是欺骗别人,谁就不是我的教胞。”
买卖中的缺斤短两也是常见的事,这也是伊斯兰教十分反对的事。
安拉在《古兰经》六章的最后几节里,把它列为十大训令之一。安拉说:“你们当用充足的斗河公平的称,我只依各人的能力而加以责成。”
(6:152)安拉又说:“可悲啊!称量不公的人们,当他们从别人那里称量的时候,别人给他的称量恨充足,而他们再给别人称量时则称量不足。难道他们不相信仔一个重大的日子被复活吗?到时人们将为全世界的主而站立。”(83:6)
这些教训应该是我们每位穆斯林在日常生活中遵循的行为准则。
我们伊斯兰教承认私有财产和公共财产都具有合法性,并且立法加以保护,坚决制止一个人侵犯另一个人的财产。 先知曾经把财产、生命和名誉三者合在一起,告诉人们这是每个人不可侵犯的权利。把偷盗等不法行为列为与信仰相违背的行为。穆圣说:“一个人如果行窃就不是一个信士了。”
安拉在《古兰经》五章三十八节中规定:“偷盗的人,你们要砍去他们的双手,以报他们的罪行,表示安拉的惩罚。安拉是万能的,至睿的。”
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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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知又说:“取用别人的拐杖,未经主人同意,对于穆斯林来说也是非法的。”
先知这样严格要求我们穆斯林,是因为安拉严厉禁止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安拉说:“人们啊!你们不要借诈术来侵蚀别人的财产。”(4:29)
所以穆圣常说:“你们不要伤害自己,不要伤害别人。”指得就是这个道理。
众所周知,我们现在办任何一件事,都需要用财物疏通关系,否则就什么也办不成。为此,政府采取了很多措施,对这类行贿受贿者进行了严厉的打击和惩处。因为他们对社会已形成公害,是社会的蛀
虫。
而我们伊斯兰教早在公元七世纪,就坚决打击行贿受贿者,对行贿受贿行为深恶痛绝,并且认为这种行为就是用诈术侵蚀别人的钱财。
我们伊斯兰教绝对禁止向官吏行贿,也禁止官吏受贿。同时还禁止我们充当行贿受贿的中间人。安拉告诫我们说:“你们不要借诈术侵蚀别人的财产,不要以别人的财产贿赂官吏。”(2:188)
先知也告诫我们说:“愿安拉谴责行贿受贿者及中间人。”又说:“行贿者,受贿者都将进入火狱。”
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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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为:接受贿赂,就是要为行贿者谋取私利,或者为他们干一些不义之事。这种人在今后两世都难逃罪责。因为秉公办事本应是他们的职责,绝不应该收取任何代价。
先知曾派阿卜杜拉·本·勒瓦哈利收取犹太人地区的田赋。犹太人获悉后,就想送给他很多财物作为礼品。他对犹太人说:“你们这样是贿赂,我不能接受,这是非法的。”
伊斯兰教禁止贿赂,严厉谴责参与者,为的是制止这种坏风气在社会上蔓延,防止它腐蚀污染我们的社会肌体,破坏法制秩序。不然,社会就因此受到损害,致使功利主义猖獗,是非颠倒,使人们不能各守其职,各尽其责。应当指出,任何方式的贿赂都是非法的,有害的。
在现在生活中有的人把贿赂美其名曰“礼品”、“劳务费”、或者其它冠冕堂皇的名称。但无论怎样巧立名目,也是非法的,这是我们伊斯
兰教无庸置疑的观点。
我们伊斯兰教不仅认为他人的财产是不容侵犯的,同样也认为,自己的财产也是无权任意浪费。
安拉说:“阿丹的子孙啊!每当礼拜的时候,你们必须穿者服饰,你们应当吃,应当饮,但不要浪费,安拉不喜欢过分的人。”(3:71)
安拉又说:“你们不要挥霍,挥霍者就是恶魔的朋友。”(17:26-27)
由此可见,安拉禁止我们挥霍浪费正如禁止我们吝啬和贪婪一样。
记得有一位哲学家说过:“美德介于太过和不及之间”这句话讲得多么深刻!
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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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为止,我们为大家简要地说明了,作为一个穆斯林应该遵守的行为和道德准则。我们知道,安拉给我们制定了有利于我们的典章制度,安拉在无形之中保护着我们的生命、理性、道德、名誉和财产,引导我们走向今生和后世成功之路。
伊斯兰是伟大的!穆斯林是优秀的!
真主是伟大的!真主最伟大!
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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